從事酒類批發的企業或者個體工商戶,應具備下列條件:
1、注冊資金:從事國產酒類批發的不少于30萬元,從事進口酒類批發的不少于50萬元;經營場所:不少于30平方米;倉儲面積:不少于50平方米; 2、有健全的企業管理制度; 3、有熟悉酒類知識的專業技術人員(進口酒類應有熟悉進口酒類的專業技術人員)兩名以上,具有經過專業培訓的專業管理人員; 4、營業執照、稅務登記證和衛生許可證齊全; 5、符合《酒類批發經營管理規范》要求; 6、符合安全生產要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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