主要從法律的范疇來理解兩種經營知模式的異同。
白酒經銷商,就是從廠家購貨,你自己進行經營銷售,自負贏虧。你可以以某產品的獨家經銷模式劃定你的產品的銷售范圍,從而在區域內道行駛自己的權利。
白酒代理商,就是你做為廠家產品的代理在某區域開展自己的業務。你不一定自回主經營,自負贏虧,你也可能只廠家傭金。具體看合同條件。
現在很多廠家在兩個詞上設置答了合同陷阱,做為創業者應該多多謹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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